日前,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去年,长春市符合减税条件的小微企业累计减免所得税、增值税超过5665万元,7万余户小微企业纳税人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
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月,国家开始将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由6万元以下扩大到10万元以下;去年10月,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为小微企业留下了更多的利润空间。为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针对我市小微企业户数多、办税能力弱等特点,市国税局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进行调度和安排,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公告栏、qq群、微信平台、专场辅导会等渠道,强化政策宣传,确保小微企业知悉、享受税收优惠。
市国税局在纳税申报、领购发票等涉税环节,实行优惠政策提醒制度,对全市符合条件却没有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补充申报,使100%的应享受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纳税人得到了实惠。同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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