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在全国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等九大领域改革。根据这一精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二级资质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三级以下(含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审批权限自2015年1月1日起下放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据悉,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于15日内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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