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商务网】当CPI同比涨幅连续三个月超过3%、或者食品类、水电煤等价格不断上涨、低收入群众有望得到临时价格补贴 .
南都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保障援助体系、及时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省民政厅、财政厅、物价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日前起草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补贴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 . "意见"指出、临时价格补贴对象包括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众 .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在现行对低收入群众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援助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
"意见"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启动补贴联动机制:CPI同比涨幅连续三个月超过3%;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居住类中的水、电、燃料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 . 如果上述规定情形持续消失3个月、则停止执行 .
南都记者获悉、蔬菜、猪肉、食用油、液化石油气等生活必需品、占低收入群众日常消费支出比重较大、也会成为补贴联动机制的重要参考条件 . 当其价格上涨较多时、也将及时启动补贴联动机制 . 补贴标准会根据不同价格涨幅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程度、参考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确定具体补贴标准 .
"补贴联动机制"目前尚在征求意见阶段、读者可于2011年1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物价局 .
关键字:食品价格 信息由万通商务网整理发表 来源:阿里巴巴农业频道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万通商务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万通商务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770276607@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部分资讯信息转载网络或会员自己投稿发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权力,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联系QQ:770276607
部分资讯信息转载网络或会员自己投稿发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权力,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联系QQ:77027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