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根据《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处置的通知》要求,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快速协调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立即研究并下发《关于紧急排查处置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的通知》,实施紧急处置,消除风险隐患。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连夜部署开展紧急排查处置我省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充分发挥前不久开发的“浙冷链”追溯系统功能和建立的食品“物防”专班机制,提供精准的经销商及相关产品清单供各地排查,对涉及的厄瓜多尔三家企业生产的相关冻虾产品立即下架封存。截至11日上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会同海关部门已对全省进口商、经销商77812.08千克相关产品采取封存召回措施。
目前,海关已暂停受理相关企业进口申报并监督暂扣产品的退运等处理,对已进入省内市场的,通知进口商予以召回。
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督促经销商配合进口商做好停售并封存的冻南美白虾产品召回工作。下一步,对召回的和无法退运的冻南美白虾产品,将按有关要求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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