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青岛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青岛是2015年3月杭州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之后,首个通过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的城市,也是在省商务厅指导下最早形成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商务部的城市。据市商务局介绍,下一步,青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将围绕建立“国际贸易信息流引领发展、监管服务窗口一体化、区域合作协同发展”三大机制逐渐展开,重点在B2B模式先行先试,为全省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打造可靠样板。
自2014年初,青岛取得跨境电商出口服务试点资质以来,当年便完成了“一般出口”模式的闭环运行,按照“汇总申报、清单核放”的通关模式,在国内同类城市中率先畅通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渠道。2015年3月,先后启动“直购进口”和“中韩海运直购进口”等模式,是国内首个开展海运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的城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效率、通关和退税速度优于其他试点城市。
据海关统计,青岛已有15家企业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近200家企业利用海关“阳光通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跨境零售出口货值超过3000万美元,在全国位居前列;直购进口货值超过8000万元,跨境B2B出口额近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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