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该局组织开展了燃气灶具、可燃气体探测器等1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8个区县14家销售商销售的20批次燃气灶具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
不合格产品包括2批次标称商标为“OPAICN”家用燃气灶具,标称生产企业(供货单位)名称为“广州樱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22-10”,规格分别为“JZY-A03”、“JZY-A”;1批次标称商标为“生力皇冠”家用燃气灶具,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21-09”,规格为“115白边”。3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燃气导管和熄火保护装置。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销售商,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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